新北市82處路外停車場共有211個電動汽車、636個電動機車停車位,不過常常有電動車久占充電專用停車位,讓有充電需求的電動車主,無法使用充電設備。新北市交通局表示,為讓公有資源共享及使用者付費原則,新北市公有停車場自9月1日起,電動車停車位調整為停車收費、充電免費。停車場設備
 
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,為了推動及鼓勵民眾使用綠能運具,自2012年起新北市內82處路外停車場,有211個電動汽車、636個電動機車停車位,提供電動車當日、當次停車及充電免費,連續停放隔日才另計停車費。
 
吳政諺表示,自實施電動車免費停車和充電以來,經長時間觀察,發現常有電動車久停充電專用停車位,讓真正有充電需求的電動車主無法使用充電設備,常接獲民眾抱怨,也造成停車場管理上的困擾。
 
吳政諺說,9月1日起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停車位將調整為停車收費、充電免費,希望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,回歸停車收費機制,比照每個停車場收費標準,活化停車空間並讓充電設備,真正服務到有實際充電需求的車輛,以達到公有資源、公平共享。
 
交通局表示,雖然將原本電動車優惠適度調整為停車收費,但仍鼓勵民眾多使用綠能運具,因此還是會提供充電免費服務,請電動車主多加注意及配合。
 
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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